{{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有關學校教師奉准部分辦公時間進修,於休學期間得否申請公假與指導教授討論論文疑義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10日臺教國署人字第1080065846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釋影本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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