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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

轉知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第14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

{{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說明:依據監察院108年1月2日院台申貳字第1071833695號函暨本府政風處奉核簽文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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