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函轉「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聘僱人員給假辦法」第三條、第四條發布令影本、修正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據行政院107年12月7日院授人培字第10700579191號函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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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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