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教育人員留職停薪辦法」部分條文,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07年9月28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B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7年9月28日臺教人(三)字第1070151419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人事處蔡欣瑾小姐(電話:02-77365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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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8-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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