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業經總統於民國106年8月9日制定公布,該法除第7條第4項及第69條規定自公布日施行(施行日期為106年8月11日)外,其餘條文施行日期為107年7月1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人事處案陳銓敘部106年8月18日部退三字第1064252334號函辦理。
二、旨揭相關子法未及訂頒之前,就該法先行施行之第7條第4項及第69條規定執行細節,規定如前開函說明。
三、另該部全球資訊網(http://www.mocs.gov.tw)已建置「公務人員年金改革試算器」專區,包含「已退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試算系統」、「已退公務人員退休所得試算系統(一次退)」、「現職公務人員月退休金起支年齡試算系統」、「現職公務人員月退休所得試算系統」等試算系統,請善加利用。
四、檢附該部原函影本、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及選擇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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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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