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轉知司法院辦理「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國民法官校園推廣計畫」
說明:
一、依據司法院秘書長109年5月28日秘台廳刑一字第109001582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分為國民法官校園模擬法庭活動及國民法官校園宣傳活動,詳細計畫內容、申請時間、資格及方式、舉辦期間及注意事項等相關資訊可至司法院「國民參與刑事審判」網站(http://social.judicial.gov.tw/LayJudge)-「校園宣導」專區查看。
三、本案聯絡人:刑事廳李宛芸編審,電話:(02)23618577分機746,電子信箱:wanyun@mail.judicial.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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