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資訊組
{{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務資
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請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103年6月24日「行政院國家資通安全會報第26次委員
會議」決議,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各機關
應落實辦理公務機關個人電腦非經核准,不可安裝非公務
用軟體。
二、嗣為提升國內行動應用APP資通安全,經濟部工業局業於
103年起推動相關基本資安檢測制度,並於107年修訂「行
動應用APP基本資安規範」,各機關於自行或委外開發之
APP時應辦理資安檢測,或優先使用通過資安檢測之APP,
以保障使用者安全。
三、另,有關我國政府機關限制採購大陸產品部分,現行各機
關可依據本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7年12月20日工程企字第
1070050131號函,機關辦理資訊、電訊或通訊設備採購,
如認廠商所供應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為大陸地區,有影
響國安(含資安)或機敏資訊外洩之疑慮者,可於招標文件
中明定廠商所提供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
區,進而限制大陸地區之財物或勞務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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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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