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嘉義市嘉義國中111學年度藝術才能音樂班暨舞蹈班
第二次暨第三次招生簡章
壹、依據
一、藝術教育法及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104年12月30日及100年1月10日)。
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106年6月21日)。
三、嘉義市政府111年2月25日府教社字第1111503398號函「嘉義市111學年度國民中學藝術才能班招生簡章」辦理。
貳、目的
一、培育具有優異藝術才能之學生,施以專業藝術教育,輔導其適性發展,以培植多元之藝術專業人才。
二、增進上述學生具備藝術認知、展演、創作及鑑賞之能力,以涵養學生美感情操,發展其健全人格。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三、承辦單位: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肆、招生學校班別與名額
一、招收本校音樂班西樂組一年級新生,預定招生名額10名,額滿為止。
二、招收本校舞蹈班一年級新生,預定招生名額4名,額滿為止。
伍、招生辦法索取地點及方式
招生學校 |
索取處室 |
電話 |
地址 |
網址 |
嘉義國中 |
輔導室 |
2762625轉222 |
嘉義市圓福街86號 |
陸、報名資格
一、設籍本市,具備藝術才能優異特質之國小六年級升一年級學生。
二、參加111學年度本市其他學校藝術才能班之新生甄選報到完成者,不得報考。
柒、報名時間
一、第二次招生:即日起至111年5月30日止。
二、第三次招生:111年6月13日至6月17日止。
報名QR CODE |
捌、報名方式
線上報名,網址:https://forms.gle/rRCUd6gzu5zH1L3X8
玖、報名手續
一、均採線上方式報名,並上傳學生照片。
二、考試當日攜帶戶口名簿正本驗證。
拾、報名費用:免收報名費。
(詳情請見簡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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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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