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檢送交通部「戶外休閒活動應注意事項」1份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9月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20114746A號函辦理。
二、旨揭注意事項業經行政院消費者保護會第82次會議審議通過,請依權管辦理活動性質及型態,參酌引用,並向各類型戶外休閒活動舉辦者宣導,以促請活動舉辦者採取自律原則並落實相關規定。
三、戶外休閒活動舉辦者應遵守各該活動主管機關所定管理規定;主管機關未訂有相關規定者,得參據適用本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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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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