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交通部函轉行政院要求依權責加速推動行人交通安全改善工作一案,請貴校依來文說明項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2年11月20日府交行字第1125341918號函、交通部112年11月15日交路字第1120030655號函辦理。
二、依據112年8月行人事故分析報告,交通部區分駕駛人因素及行人因素提出相關防制作為,請貴校持續加強教育及宣導:
(一)駕駛人因素:未依規定減速、未注意車前狀態、搶越行人穿越道、違反號誌管制或指揮。請加強宣導不超速、不分心駕駛、不闖紅燈、汽機車停讓文化。
(二)行人因素:穿越道路未注意左右來車、未依標誌標線號誌或手勢指揮穿越道路、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穿越道、地下道、天橋而穿越道路。請持續加強宣導行人遵守交通規則。
{{ $t('FEZ003') }}2023-11-27
{{ $t('FEZ014') }}2024-03-31|
{{ $t('FEZ004') }}2023-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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