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檢送各級學校使用資通系統或服務蒐集及使用個人資料之 注意事項,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11月7日臺教資通字第1130105433號函辦 理。
二、鑒於學校使用媒體網路影音平臺(如Youtube等)上傳作業 時,
可能因權限管理不當導致學生權利受到侵害,請各校 使用媒體
網路影音平臺請學生上傳作業者,應注意旨揭事 項,做好帳號
及權限之管理,降低風險。
三、為了維護學生的基本權益,請各校加強宣導學生使用數位 平臺之相關知能及素養,
例如須注意隱私、分享等相關設 定,降低資料非經當事人同意之使用行為風險;
此外,教 師使用數位平臺進行教學活動時,若課程所蒐集之學生作 業或報告內含個資
或隱私資訊者(如學生影音資料等),教 師應妥為保管,並注意使用權限,於課程結束後,
應做適 當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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