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
為推廣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一 案,請協助宣導廣為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本府113年11月20日府交行字第1135344268號函暨交通 部113年11月20日交路字第1135016137號函辦理。
二、按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爰為積極擴大 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 請協助透過所轄各通路加強宣導,另請透過相關社群擴 散,以利師生及民眾知悉(尤以外籍人士)。
三、檢送宣傳文宣(中文、英文)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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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1-27
{{ $t('FEZ014') }}2024-12-27|
{{ $t('FEZ004') }}2024-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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