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
檢送「各級學校114年寒假期間學生活動安全注意事項」 宣導資料1份,請轉知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年12月19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30144948號函轉教育部113年12月2日臺教學(五)字第 1132805598號函辦理。
二、為維護寒假期間學生安全,請利用集會加強宣導旨揭注意 事項,並鼓勵從事正當休閒活動,以增進學生健全身心發 展,降低意外事件發生機率;另提醒教師多加關懷、了解 學生身心狀況,適時給予輔導協助。
三、寒假期間,若獲知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或急需主管教育 行政機關協處之事件,請先行聯繫本處學輔校安科科長、 承辦人。
四、當學生發生緊急重大事件時,請確依教育部「校園安全及 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實施通報作業。
五、假期間學校辦理2天1夜以上之戶外活動,應函報本府,並至教育部「校安通報網」,填報「各級學校戶外活動登錄 系統」,俾利掌握學生戶外活動安全,以即時因應緊急狀 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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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12-27
{{ $t('FEZ014') }}2025-02-11|
{{ $t('FEZ004') }}2024-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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