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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公告訊息

國健署於IG頻道辦理2場次小額抽獎活動,以推廣少年健康並遠離菸品危害,歡迎踴躍參與

{{ $t('FEZ001') }} 學務處

{{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10月7日臺教國署體字 第1140105082號函辦理。 

二、菸害防制法於112年3月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且 未滿20歲之青少年禁止使用任何形式之菸品。 

三、為維護青少年健康並遠離菸品危害,國健署已針對青少年喜愛社群媒體經營novape之IG頻道(網址:https://www.intagram.com/novape.event/),持續上架相關貼文及短影音,並辦理小額抽獎活動2場(訂於114年10月16日至114 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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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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