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教育部函送「公立學校退休教職員再任公私立機構與學校職務應停發月退休給與參考處理規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8年7月22日臺教人(四)字第1080085354號函辦理。 二、檢附教育部函影本及旨揭規範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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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9-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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