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轉知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已公告民國107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事項,為貫徹各機關人員嚴守行政中立,請查照依說明事項辦理。
說明:
一、依據銓敘部107年8月20日部法二字第1074634166號書函辦理。
二、旨揭選舉公告業於107年8月16日發布,並將於107年8月27日至8月31日受理候選人登記之申請,各機關人員於選舉期間,應確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相關規定嚴守行政中立,另依該部99年12月8日部法一字第09932748721號函規定,公務人員不宜於上班時間或以公家電腦上網連結臉書等社交網站,從事與執行職務無關之相關網路行為,亦不得利用職務上權力、機會或方法,要求他人加入公職候選人之社交網站之會員,或支持特定之政黨、政治團體或公職候選人。請轉知貴屬人員確實遵守上開規定,俾確保公務人員依法行政、執行公正及政治中立;又為利各機關對個案行為適法性之判斷,該部已將行政中立法相關釋示及問答集等登載於該部全球資訊網供參。
{{ $t('FEZ003') }}2018-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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