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轉知教育部修正「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檢定考試收費標準」,名稱並修正為「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6年12月19日臺教師(二)字第1060165706E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電話:02-77365662)。
四、檢附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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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7-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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