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
{{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文化部辦理112年度「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專案徵件,請各校協助推廣周知,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該部111年10月14日文交字第1113027638號函辦理。
二、為鼓勵臺灣與東南亞地區藝文單位進行合作創製及雙向交流,文化部頒訂「文化部補助文化團體及個人從事文化交流活動處理要點」,規劃執行要點九(一)「東南亞地區與臺灣文化交流合作補助」,自即日起徵件至112年12月16日下午5時止。
三、檢附本案補助要點與徵件新聞稿,詳情請參考文化部獎補助資訊網(https://grants.moc.gov.tw)。
四、本案聯絡人文化交流司亞洲及太平洋科龔先生,電話:02-8512-6716,電郵信箱:jauwoei@moc.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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