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
{{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有關113年中小學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請貴校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2日臺教師(三)字第113260122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訂於113年8月5日至16日分區辦理中央層級「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請貴校轉知所屬113學年度初任教師參加教育部辦理中央層級之分區「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倘曾任其他公立學校正式教師,再次參加教師甄試錄取者,或具備代理教師、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5年以上資歷者,則得依意願參加。
三、請貴校核予所屬初任教師公差假登記參加教育部辦理中央層級之分區「初任教師導入輔導暨知能研習」,並請貴校協助初任教師設定「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帳號及身分別。
四、另請貴校落實薪傳教師配對以一對一之方式為原則,倘有執行困難,得依薪傳教師意願,1位薪傳教師至多配對3位初任教師;並於每學年度安排初任教師與同領域/科目教師共同備課、觀課及議課及提供班級經營及學生輔導、行政支持與課程發展等支持輔導,倘初任教師具代理教師年資五年以上資歷或私立學校正式教師年資五年以上資歷者,得依意願配對薪傳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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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4-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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