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
{{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說明:
一、依據嘉義市政府113年8月12日府教課字第1135329219號函辦理。
二、依「國民中小學教學正常化實施要點」第4點第2款規定,學校為達成正常教學目標,應針對教學正常化研擬具體措施、訂定計畫,於學校網站首頁適度公布相關資料,並落實校本督導與查核機制。
三、相關資料放置連結:https://drive.google.com/drive/folders/1vTHQ7sL4nPuj8HNF4jZV9kr1hjbyynTj?usp=sharing
{{ $t('FEZ003') }}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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