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市立嘉義國中|
主旨:
為落實藥物濫用防制機制,請依說明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4年2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 第1145801038號函辦理。
二、為有效掌握藥物濫用個案情形,如因個案有中輟、中途離 校、畢(結)業、未畢業或其他原因提前離校或未按時註冊 等情形4時,請務必依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及輔導作業要點」辦理,以落實春暉個案輔導中斷之追蹤 輔導機制及相關資料轉銜。
三、新興毒品「依托咪酯」(喪屍煙彈)為近期需重視之議題, 請加強學生、教育人員及家長識毒、拒毒意識,藉由各項 行政人員會議或校園集會等各式場合,強調其危害性,併 同進行相關法治教育宣導,並觀察學生日常言行及精神狀態,如有疑似施用毒品特徵,請依「教育部各級學校特定 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納入特定人員名冊,將尿 篩檢體送法醫研究所或調查局進行檢驗。
四、落實校園動態巡視(如死角)、警政合作之校外熱點巡查 等機制;倘學校自行清查知悉學生涉毒情事,請確依教警 合作緝毒溯源機制,以杜絕藥頭進入校園。
五、如在校園中發現疑似含毒電子煙彈,學校可先觀察施用學生之生理狀態或學生自我坦承狀況先行判斷,如學生有昏 睡或生理異常情形,則可依「教育單位發現疑似毒品、製 造或施用毒品之器具移請警察機關查處流程」辦理。後續 視學生尿液檢驗結果,依「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 輔導作業要點」進行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進行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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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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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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