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一、簡任(或相當簡任)第10職等以下未涉密公務員赴陸之管理, 同仁應於預定赴大陸地區前填具申請表,並詳閱公務員及 特定身分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注意事項後簽章,向所屬機關 (構)申請,機關首長應向直屬上級機關申請,經機關(構) 核准後,方得赴陸。
二、各機關人員不論平、假日赴 陸(按:包含入境中國大陸、從中國大陸機場入境轉機及不 入境轉機【過境轉機】),均應於差勤系統登錄。
三、差勤電子表單管理系統,已加入上開大陸委員會函警示文字,並將相關注意事項公告於「訊息公告 欄」,請同仁如有赴陸港澳地區時,除完成差 勤系統申請作業外,亦應至大陸委員會官網「國人赴陸港 澳動態登錄」(網址:https://www.mac.gov.tw/cp.aspx?n=015A70099E11C8A8)填報
{{ $t('FEZ012') }}
{{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5-04-22|
{{ $t('FEZ005') }}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