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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教職員公告訊息

市府重申學校辦理赴陸教育交流活動應注意事項及落實填報登錄平臺事宜

{{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教育部於108年建置「赴陸教育交流活動登錄平臺」,並多次通函各校以學校名義組團赴大陸地區進行學生教育交流活動,不論實體、視訊(線上)等交流形式,應於活動起始日1個月前至前揭平臺之「教育交流活動」頁面登錄,並於活動完成後1個月內至「事後登錄」回報活動概況。此外,各校如有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之情事(無論實體或線上),應於公告日前或公告日起3日內至前揭平臺之「協助公告陸方活動訊息」頁面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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