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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教職員公告訊息

因應行政院114年9月10日函修正「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構)人員赴香港或澳門注意事項」第3點、第4點,加強宣導修正重點

{{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一、赴港澳注意事項增訂非因公務事由赴港澳通報、會見或聯繫港澳特定人士之事前或事後通報等規定;差勤系統統已配合增列警示文字。
二、同仁不論平、假日赴陸、港澳,均應於赴陸、港澳前逕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必要資訊,以保障赴陸後之人身安全。另赴陸前應申請許可或報經服務機關同意,並將登錄影本上傳至差勤系統,以利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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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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