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一、有關教育部114年5月14日臺教人(二)字第1140041480A號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符合該令釋情形者,得依教育部函辦理改敘1案。
二、依前開令釋發布時在職之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如職前有曾任公立幼兒(稚)園代理教師且服務成績優良年資,應於教育部114年9月22日函下達後3個月內依該令釋申請辦理改敘,並溯自114年5月14日生效;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日生效。
本校教職員如有前揭年資,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至人事室辦理改敘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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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5-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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