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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學生公告訊息

2021竹崎高中美術展繪畫比賽

{{ $t('FEZ001') }} 資料組長

{{ $t('FEZ002') }} 市立嘉義國中|

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辦理109學年度均質化

「2021竹崎高中美術展」繪畫比賽實施計畫

  • 依據:
    • 109學年度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計畫。
    • 依據教育部109年7月21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90080202A號函「高級中等學校適性學習社區教育資源均質化實施方案計畫」辦理。
  • 目的:

       竹崎高中設立國、高中部美術班,為強化校際間學生的互動及交流,感受不同的學習體驗,激盪出更多藝術創意的思維,以及培養國民美術鑑賞能力並落實學校美術教育,鼓勵藝文繪畫新生代發展,特舉辦此項比賽。

  • 主辦單位: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 贊助單位:中華真武北極玄天上帝藝文協會
  • 實施方式:
  • 參加資格及比賽組別:分國小高年級組、國中組、高中組。
  1. 國小組:限就讀嘉義縣地區之高年級在學學生。(限國小五、六年級)
  2. 國中組:限就讀苗栗縣、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市地區之在學學生。(不分年級)
  3. 高中組:限就讀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之在學學生。(不分年級)
  • 創作主題及內容:竹崎之美-足以辨識竹崎地區特色之景點,呈現竹崎之美的特色。
  • 參賽作品規格:
  1. 本項比賽須用四開(約39公分× 54公分)畫紙或畫布,作品須為平面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須黏貼作品卡(請勿貼於作品正面),畫紙或畫布使用材質不限,且一律不得裝裱。
  2. 請自行確認手稿圖之清晰,以免影響評選結果,作品以創作為主,不得臨摹。
  3. 每人於每組限送作品一件,且每件作品之創作者為一人。(指導教師可為畫室老師或家長)
  • 報名及收件方式:
  1. 個人網路報名方式,請點選 2021竹崎高中美術展報名表單

  1. 網路報名時間自即日起至109年12月11日24時止,逾期不受理。
  2. 未完成網路報名或完成網路報名而未寄(遞)交作品者,均不具參賽資格。
  3. 參賽作品採用寄(送)件方式。
  4. 收件日期: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前,以郵戳為憑。
  5. 收件地址: 60447嘉義縣竹崎鄉文化路23號

                  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 輔導處

       收件承辦人:董世歆老師或陳佳均老師

         聯絡電話:05-2611006分機650、680

          並於封面註明:參加2021竹崎高中美術展繪畫比賽

  1. 收件內容:
    1. 參賽作品-請填寫作品報名表及作品授權書(附件一)
    2. 指導老師(含學校教師、畫室老師或家長)等表單上報名之內容,請務必填寫正確之聯絡電話及參賽學生住家地址,以利通知後續領獎事宜
  • 錄取名次及獎勵:
  1. 錄取及獎勵組別:
    1. 高中組
      1. 第一名1件(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2. 第二名2件(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3. 第三名3件(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4. 佳作20件(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5. 入選擇優若干件(獎狀乙紙)

各獎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增減列或從缺。

    1. 國中組
      1. 第一名1件(獎金5,0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2. 第二名2件(獎金3,0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3. 第三名3件(獎金1,0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4. 佳作40件(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5. 入選擇優若干件(獎狀乙紙)

各獎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增減列或從缺。

    1. 國小高年級組
      1. 第一名1件(獎金2,5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2. 第二名2件(獎金1,5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3. 第三名3件(獎金500元及獎狀乙紙,獎盃一只)
      4. 佳作40件(獎金200元及獎狀乙紙)
      5. 入選擇優若干件(獎狀乙紙)

各獎獎項名額得依評審決議增減列或從缺。

  1. 凡指導學生參加各組入選以上獎項者,由主辦單位發給指導老師獎狀乙紙以資鼓勵;同時指導多位學生獲獎時之指導老師,僅擇一事由獎勵,不重覆給獎。
  2. 頒獎當日未親自領獎,獲獎獎金及獎盃概不補發與寄送,獲獎獎狀由本校代為寄送,不得異議。
  3. 若有不可抗力之因素,入圍及得獎學生若無法參與典禮,可委託一人協助代領獎金跟獎盃。但一人只可幫一人代領!請填寫委託書(附件二),並同時出示委託人與受託人有照片之身份證明文件
  4. 成績公告:109年12月31日公布前三名入圍名單以及佳作、入選名單,名單公布於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學校網站及竹崎高中美術班facebook粉絲頁,頒獎典禮當天現場公布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名單,請有入圍的參賽學生及家長務必參加頒獎典禮。
  • 評審:聘請專家學者擔任。
  • 頒獎及成果展示:頒獎時間為110年1月24日(日)上午10時整,地點:竹崎高中國際會議廳。
  • 承辦單位聯絡人及電話:輔導處特教組 宋叔玲老師、董世歆老師、陳佳均老師,分機05-2611006轉650、680。
  • 附則:
  1. 工作人員及評審委員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
  2. 鼓勵參賽人員自行創作,作品不得有抄襲、剽竊、篡改情事,且未曾參加其他比賽獲獎。如有上述情形,一經查覺,取消得獎資格。若涉及抄襲、模仿之相關罰則,由創作者自行負責。
  3. 主辦單位取得優先出版權及優先網路流通權、文宣傳播使用權,以分享經驗、擴大影響面,參賽者不得異議。出版時,主辦單位有修改權,並得無償刊登出版及使用,參賽者不得異議。
  4. 參賽作品無論得獎與否均不予退還,請參賽人員自行留存備份檔案。
  5. 作品於郵寄途中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毀損或遺失,恕不負責。
  6. 未依比賽規格所繪作品,或因個人基本資料填報錯誤,無法聯繫者,視同放棄參賽資格,不得提出異議。
  • 本計畫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簽陳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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