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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

學生公告訊息

111學年度「畫我嘉國」班際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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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義市立嘉義國民中學111學年度

「畫我嘉國」班際美術比賽實施辦法

  • 目的:
    1. 增進學生對於藝文領域的能力以及培養學生藝文方面的興趣和專長。
    2. 充實學生美術能力,並增進愛嘉愛校的情懷。
    3. 結合藝術方面和品德方面的學習,以提昇學生的品德修養。
  • 參加對象:本校一二三年級學生。
  • 繳件時間:111年9月7日(三)前,繳交至學務處訓育組。
  • 繪製主題:與「嘉義國中」相關之題目皆可,如本校師生、本校特色、校園活動或校園景致為主題,具體如健身操比賽、英語歌唱比賽、嘉國好聲音比賽、班際排球賽、操場、活動中心、上課景況、時光樹、鯉魚池……等等。
  • 製作原則:
  • 三年級自由參加,一二年級每班至少推薦一名同學,請依照主題設計,並請導師協助指導。
  • 若有文字:橫寫由左至右,直寫由右至左,不可有錯別字及簡體字。
  • 紙張及材料自備,規格八開,紙質不限。
  • 手繪或電腦繪圖不拘,遵守智慧財產權相關規定,參賽之作品視同授權校方使用。
  • 畫作背面書寫班級姓名座號,正面署名與否由作者自訂。
  • 注意事項:
  • 必須於規定收件日期前完成。
  • 繳交前先送請導師檢查無誤後,再送交訓育組。
  • 賽後作品由學務處統一保管處理,將製作成明信片發放給全校所有師生。
  • 結合教師節活動,本比賽後將得獎學生美術作品製作成明信片,讓全校學生寫下對國小老師的感謝,由學校一併寄送至各國小。
  • 獎勵:
  • 各年級前三名嘉獎兩支,獎狀乙張,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 各年級擇優錄取佳作嘉獎乙支,獎狀乙張,公開表揚,以資鼓勵。
  • 各年級第一名之作品另製作成明信片
  • 計畫經費:明信片3個版型共1300張,每張5元,雙面印刷費新台幣6500元。

比賽所需經費由校內經費(物料)項下支應。

  • 本辦法呈請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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